辽源市厂房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收费
建筑物改造结构设计应考虑的问题
(1)建筑结构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及抗震验算(房屋改造后的抗震设防要求是否改变),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熟悉既有建筑物竣工图纸、现场勘察、分析对既有建筑物的鉴定报告,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现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抗震计算分析,并满足其要求的构造措施;特别对于有屋顶增层、层间增夹层以及进行结构构件托换的改造工程必须根据新增结构与既有建筑结构的连接方式(刚接、铰接等)确定合适的计算模型进行抗震计算分析。
(2)根据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强电弱电等专业改造的内容来确定结构加固。
(3)根据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增加的内容来确定结构是否需要加固。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包括既有建筑楼地面使用功能的改变及既有建筑楼地面改作楼、电梯间;建筑使用功能的增加主要包括屋顶增层、层间增夹层以及新增落地结构。楼地面使用功能的改变及屋顶增层,要考虑装饰荷载及活荷载的改变,既有建筑楼地面改作楼、电梯间、层间增夹层以及屋顶增层必须考虑对既有建筑结构在抗震性能方面的影响。
(4)施工方案的确定。建筑物改造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既有建筑楼地面、屋面面层的拆除,墙体内外饰面的拆除,非结构构件、结构构件的拆除及加固,增加结构及构件,水、暖气通风、强电弱电等设备的安装等。既有建筑物的存在,使得工程施工方案不同于一般新建工程,确定施工方案时应全面考虑对既有建筑物的影响。
建筑物改造电气应考虑的问题
(1)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面积、总用电负荷、供电距离能否满足;
(2)是否有强弱电井;
(3)消防监控室、弱电机房面积是否满足;
对于房屋改造检测鉴定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需要进行抗震加固处理:
抗震加固的的要求低于设计规范,只有在地基的液化等级为严重时,对液化敏感的乙类和丙类建筑可采取消除液化沉降或加固上部结构的措施。为消除液化进行地基处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桩基托换。桩基托换包括树根桩、静压桩托换,轻型建筑也可采用悬臂式牛腿桩支托,将基础荷载通过桩传到非液化土上,桩端(不包括桩尖)伸入非液化土中的长度应按计算确定,且不小于0.5m。
(2)压重法。对地面标高无严格要求的建筑,可在建筑周围堆土或重物,增加覆盖压力,利用加大对液化土层的压力来制约液化作用。
(3)覆盖法。将建筑的地坪和外侧排水坡改为配筋混凝土整体地坪,利用加大对液化土层的压力来制约液化作用。地坪应与基础或墙体锚固,地坪下应设厚度为300mm的沙砾或碎石排水层;室外地坪宽度宜为4-5m。
(4)排水装法。在基础外侧设碎石排水桩,利用碎石的空隙作为土层的排水通道,以减小土中的空隙水压,防止地震时土的液化,排水桩的渗透性要比固结土大200倍以上,且不被淤塞,在室内设整体地坪,不留缝隙。排水桩不宜少于两排,桩距基础外缘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5)旋喷法。适用于粘性土、砂土等,用来防止基础继续下沉。先用岩心钻探过基础或紧贴基础打孔,钻到所需的深度,插入旋喷管,再用高压喷射边旋转注浆边提升,提升到预定深度后停止注浆并拔出旋喷管,支座旋喷桩,桩长应穿过液化层并支承载在非液化土层上。
(6)注浆法。适用于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工填土等,用于防止液化,提高土的强度,减少变形,防渗堵漏等。这种方法是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化学原理,通过注浆管把浆液均匀的注入底层中,浆液以充填、渗透和挤密等方式,将土颗粒或岩石裂隙中的水分和空气排除后占据其位置,经一定时间后,浆液将原来松散的土粒或裂隙胶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结构新、强度大、防水性能高和化学稳定性良好的“结石体”,浆液可选用水泥、水泥加水玻璃或粘土、水玻璃、水玻璃加氯化钙等。